泰州市出台《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15.10.2015  18:46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信用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9月22日,泰州市制定出台了《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泰政发〔2015〕160号)。

  《意见》从总体要求、监管内容、监管措施、保障机制四个方面,为泰州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完善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综合联动利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意见》同时对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强化信用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二是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四是积极推进信用信息运用。

  (泰州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