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建议
宝应是产粮大县,夏季小麦种植面积约87万亩,秋季稻谷种植面积约89万亩,全年粮食总产19亿斤左右,商品粮15亿斤左右。全县有粮食经营企业80家。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是否扎实、数据是否准确全面,将直接影响政府对粮食市场的正确决策和分析判断。随着多元经济主体粮食购销比例增加,给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也带来了极大难度。近年来,宝应粮食部门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因地制宜抓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一、主要做法
1 、建立稳定的粮食统计队伍。 根据全县粮食经营主体布局特点,以基层企业商品会计为粮食统计员,按照分片分工负责制,抓好各区域粮食经营数据统计。为不断提升粮油统计数据质量,2014年修订和完善了《宝应县粮食统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基本考核、绩效考核和分值考核三部分强化了对粮食统计人员的管理,增强了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2 、坚持落实粮食统计制度。 一方面认真落实粮食统计学习制度。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江苏省统计条例》等法规,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认真落实每月实地检查统计报送制度。2014年夏季售粮高峰期,粮食收购统计数据改“五日报”为“每日报”,使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更趋常态化和规范化。
3 、坚决执行“两本台帐”。 为规范统计内容和标准,宝应县粮食局印制了《粮食经营台帐》和《粮食购、销、存统计报表》,在粮食购销和加工企业中全面推广,指导和培养各粮食经营主体养成良好的统计报送习惯。
4 、完善“三级统计二级监管”网络 。自2006年以来,宝应着力打造“三级统计二级监管”模式,即:经营者、协管员、粮食局三级统计和协管员、粮食局二级监管模式,认真审核统计质量,并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开展统计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拒报、漏报、瞒报等违规行为。仅2014年就查处违反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案件5件,切实提升了了粮食统计制度的执行力。
二、几点建议
1 、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各粮食经营主体要高度重视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把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提高到确保地方粮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于搜集、整理、汇总粮食流通统计基础数据的最前沿,数据质量的好坏关系决策的成败,责任重大。要建立工作机制和网络,明确分工,常抓不懈,使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企业自觉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及有关规定,从而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制,促使全县上下支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形成合力,确保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稳步推进。
2 、要抓好宣传培训,营造执法环境。 要开展以《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为重点内容的粮食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各粮食经营主体知法、守法的责任意识。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帮助统计人员学习掌握粮食统计基础理论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加大统计督查力度,采取奖罚并举的办法,让所有涉粮单位都认识到统计工作是粮食经营企业、经营个体户必须履行的义务,从而自觉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登记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及时、准确提供各种统计资料,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3 、要严格数据审核,严把统计质量。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与统计人员签订目标责任状,对完成任务好、统计数据质量高的给予奖励,对数据汇总不及时,逻辑错误多,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给予相应处罚。在加强数据质量审核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各调查对象统计数据的审核力度,加强数据与指标的衔接,认真分析,严把数据入口关,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宝应县粮食局 王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