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粮食局:推进“四大”建设,提升依法管粮水平

21.04.2015  13:22

 

 

      2015年,宝应县粮食局为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切实提升依法管理水平,提出抓“四大”建设,促进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上新台阶。

      一、加快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 进一步完善粮油质量检测网络。 力争用两年的时间,通过区域性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的挂牌授权,能满足开展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查和有关工作的需要,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粮食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二是 增强粮油质量检测能力。 针对当前粮油质量检验队伍薄弱、技术设施落后、经费来源不足的现状,积极争取政府对粮油检测设施设备的投入,壮大粮食质检队伍,推行粮油质检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粮油质量检测水平。 三是 完善粮食质量监管措施。 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定期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到粮食收购现场、粮食企业对粮食质量安全进行检查,搭建企业与部门间的粮食质量信息网,做到粮食质量全面感知、质量风险提早预防、质量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不出现任何粮食质量安全事故。

      二、推进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设。 一是 加强对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局将组织成立综合评价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分工,根据《江苏省粮食流通行业信用评估细则(暂行)》,结合本地实际,初步建立起宝应粮油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以及征集、评价、披露、服务、奖惩等制度和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 二是 加强对信用评价工作的宣传。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调研走访等形式,向各粮食企业宣传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意义,让企业了解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对塑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性,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信用等级申报。 三是 加强对信用评价的结果运用。 建立健全粮食经营者信用评价档案,主动做好与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物价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对接。对信誉优良的粮食经营者,在经营许可、资金支持、项目扶持、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和支持。按照信用等级,对粮食经营者实行分类监管,在有效期内,企业发生失信行为的,需重新组织审核评定,切实扩大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范围和影响力。

      三、强化“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一是系统宣传“放心粮油”工程创建。 通过电视台、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放心粮油产品和放心消费理念,公开“放心粮油店”的创建标准,明确评审要求,以提高广大消费者对“放心粮油店”的认知度;组织人员深入社区、乡镇粮店和超市进行宣传发动,向经营户发放创建资料,详细宣传创建意义、创建条件和申报要求,提高经营业主参与创建的热情;引导和帮扶粮油经营企业和粮店业主积极改善条件,在创建中得到真正的实惠,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是大力营造“放心粮油”文化环境。 在全社会建立健全维权网络,强化社会监督,组织“放心粮油店”进农村、进社区开展与市民的互动活动,定期开展便民服务问卷调查,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粮油食品质量辨别常识、劣质粮油对人体的影响和相关危害知识的宣传,促使大家对“放心粮油”积极参与、自觉监督,在全民社会中建立“放心粮油”的文化阵地。 三是积极完善“放心粮油”管理制度。 对获得“放心粮油”称号的单位,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诚信经营规范化服务、坚持质量第一制度化营销、坚持品牌第一信誉化管理、坚持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销售产品从进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和信息反馈等方面,层层把关、环环制约。对进入社区和农村的放心粮店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放心粮油创建标准,做到一视同仁,不搞终身制。

      四、加强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 加大粮食执法装备投入。 进一步武装粮食流通执法队伍,编制预算落实专门执法经费,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新式粮食执法装备,为依法履行粮食监管职责提供技术保障。 二是 抓好粮食执法队伍建设。 建立执法人员素质技能培训机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县举办的各种行政执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能力和业务水平,力求执法科室人员全部精通业务工作,争取今年新增2-3名人员取得粮食执法证。 三是 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涵盖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执行等环节的执法程序制度。切实做到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化、调查取证程序化、备案归档明细化,提升粮食执法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亲和力,确保粮食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宝应县粮食局  王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