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宝应县社会组织“五个转变”提升普法实效

10.03.2017  20:35

宝应县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于2016年7月经县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现有会员单位30个、在册会员1280人。协会遵循“组织机构合法、队伍建设强化、日常运作规范、各项保障给力”的原则,积极探索“五个转变”运行模式,社会知晓度与影响力明显提升。

一是由零散宣传向统筹安排的转变。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政府部门、乡镇、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普法合力,通过发挥协会独特引领功能,统筹安排、精挑细选出45个活动项目,方案细化到全年12个月,签订责任书落实到27位具体理事责任人,实现普法活动有鲜明主题、有执行主体、有评价体系。

二是由行政化向多元化的转变。积极组织发动,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发出公示或倡议,吸引包括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在内的各界志愿者参与其中,据统计,现已发展非在册会员580人,实现了普法主题的多元化。

三是由形式单一向种类繁多转变。在服务对象、宣传内容、表现形式等方面实现“内容通俗化、载体固定化、形式多样化”的突破,积极做到服务对象向敬老院、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延伸;宣传内容向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群众关注的难点覆盖;表现形式向法治文化、公益项目创投等领域拓展。

四是由区域化向均等化转变。在各镇(村、社区)、县各部门(单位)、学校、各社会团体均配备了普法志愿者,随时随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各普法团队从协会处领取统一制作的《宝应县“七五”普法活动记载簿》,并进行定期交流,学习先进经验,真正实现法治宣传的区域全覆盖、时空全覆盖、受益对象全覆盖。

五是由封闭管理向公开透明的转变。大力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示协会的章程、工作范围、各项制度、活动安排等,主动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指导与监督,通过媒体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多类型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吸纳社会意见和建议,实现内部运作规范、监督渠道畅通、社会形象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