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创新执法方式 为夏粮收购保驾护航

12.05.2015  09:59

 

 

      近年来,在省、市粮食局和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下,宝应县粮食局先后获得国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扬州市、宝应县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荣誉,获得荣誉是欣慰的、荣幸的,但守住这份荣誉并把它继续发扬光大却是不易的,与省内外其他兄弟单位相比,仍有很多需要学习、借鉴的地方,因此,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才能永葆活力,在即将到来的夏粮收购中,如何创新执法方式,真正起到为夏粮收购保驾护航的作用,是摆在我局面前的一道关键题。

      第一、责任分解到人。 制定夏粮收购执法具体方案的时候,将把责任层层落实,分解到人,详细标注岗位和个人职责,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责任和义务的双重落实。建立夏粮收购执法全过程明细表,及时的进行汇总,并及时在局网站予以公示。

      第二、转表检查方式。 以往,我们在夏粮收购执法过程中,以通知检查为主,这样虽然会缩短检查时间、简化执法流程,但是部分从业人员会制造假现场、假过程,使我们的执法不具有代表性;为增加执法的代表性与真实性,今年夏粮收购执法我局将以突击检查为主,检验从业人员是否自觉遵守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维护夏粮收购秩序,真正维护农民利益。

      第三、现场出具结果。 拿抽样检查来说,以往样品需送至局中心化验室或有机食品检测中心检测,众所周知,在运输样品的过程中,会发生温度、小麦平整度等的改变,从而会影响样品的检测结果,为第一时间得到检测结果,我们将安排局中心化验室优秀检化验人员,并邀请有机食品检测中心专业人员现场进行检测,确保抽样检查的实效性、真实性;对不符合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的,我们将在第一现场下达处理意见,轻者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其收购资格;对于检化仪器等,我们也将督促从业人员积极配合县计量所,认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夏粮收购万无一失。

      第四、廉洁贯穿全程。 局纪委、监察室将及时出台夏粮收购执法纪律规定,建立健全廉政卡,并对所有参与执法的人员进行廉洁考评,适时公布;执法过程中将遵循回避原则,有直接或间接关系责任人应主动回避;杜绝吃拿卡要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执法过程实行全程记录,任意检查结果需至少两人同时确认,杜绝随意性、单一性;建立回访制度,对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  宝应县粮食局    吴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