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检察多维度关爱降低职校生犯罪率
根据宜兴市检察院未检科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以来,职校生犯罪率不仅多年来首次实现了负增长,个别往年案件频发的“重点”职校甚至还实现了“零犯罪”。这种可喜的局面凝聚着检察官的努力和付出。
未涉罪职校生——“八重”预防网遏制犯罪苗头
2014年初,宜兴市检察院未检科接连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两起发生在职校的寻衅滋事案,涉案成员均达十余人。在统计相关数据后发现,自2013年以来,该院已办理了发生在校园内的刑事案件12起,其中职业学校的达到9起21人,占到75%。
职校生犯罪高比率的现象引起了该院的高度重视,未检科检察官深入实地,对宜兴职业学校的校方管理、生源状况、周边环境等进行调研,发现普遍存在的法治教育缺失、学校管理疏漏等问题,结合案件研判,于2014年3月形成了《宜兴职校生犯罪频发亟需强化法制教育和管控》的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治对策。
报告得到了宜兴市委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一场由检察院牵头,相关单位联合织就的“八重”预防职校生犯罪网就此铺开:一是与各职业院校签订共建共育协议,加强法律知识教育,打造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联合关工委实现校内外教育不脱节;三是检校合发告家长书,促家校管护相衔接;四是联动公安促成警校治安合力;五是联动法院为“重点”班级师生送法治教育“小灶”;六是开展法治教育巡回讲堂;七是法治微电影展播;八是联合监狱组织学生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帮助反思顿悟。
“由学校、社会、家庭、师生多方参与共同编织的八重预防网,改变了以检察建议促预防、等成效的模式,覆盖面更广了,收效更好了,同时也吸引了更多社会力量来关注被边缘化的职校生群体。”该院副检察长周晓明介绍说。
边缘涉罪学生——“432”帮教拉回悬崖边的孩子
“罪犯不存侥幸,踏实改造每一天,而我们作为学生就应好好学习,遵纪守法过好每一天。”2014年6月12日,一场特殊的座谈会在省丁山监狱举行。来自宜兴市多家职业学校的30余名师生代表与两名在监狱服刑的“大学生”进行了一场面对面的交流,在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后,在场职校生深有感触,纷纷发言。
组织职校生走进监狱,直观地面对服刑犯的生活,让他们意识到自由的可贵,是开展这项活动的初衷。30余名由各个职业学校挑选出的“刺头”学生,听取了服刑犯对犯罪经历的陈述和内心深深的忏悔,深受触动。
“游走在犯罪边缘的职校生是我们帮教的重点对象,拉一把他们可能就回到了正轨,放手了也许就滑向了犯罪的深渊。”宜兴市检察院未检科长王学涛表示,锁定三类群体打造“私人定制”的“432”帮教模式是该院今年以来针对职业学校中边缘犯罪学生的创新做法。
所谓“432”帮教模式,即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实行检察官会同班主任约谈、家长警告提醒、身边同学监督报告的“四帮一”模式;对未入罪涉事学生,采取先由检察官会同承办民警训诫、再组织旁听庭审、然后到羁押场所参观的“三步曲”帮教模式;对轻缓刑处理的和存在心理问题的涉罪学生,分别必须适用禁止接触特定人员、禁止进入不良场所的禁止令和接受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疏导帮教模式。
“432”帮教模式推行以来,共对13名平时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和7名边缘涉罪学生进行帮教,无一再犯罪。
已涉罪学生——深度维权助力回归“零障碍”
对已经涉罪的学生,如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学校、社会,避免再次犯罪,曾经是摆在宜兴市检察官面前的一大难题。解决这个难题,他们采用的秘诀是“维权”。
2014年8月,宜兴市检察院未检科接到一通报喜电话,小孙把自己被大学录取的喜讯第一时间告诉了检察官们。“没有你们的帮助,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参加高考,更别说取得好成绩了!谢谢你们!”
就在一年前,这位成绩优良的学生差点因犯下的一个小错误被学校开除。
2013年9月,小孙因盗窃同学的一部手机被以涉嫌盗窃罪移送至宜兴市检察院未检科审查起诉。检察官审理后发现,小孙犯罪情节较轻,且系初犯。经过检委会讨论,该院对小孙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随后,未检科对案件进行了记录封存。然而学校方面在获悉小孙进入司法程序后,还未等到案件审理终结,就对小孙作出了停课处理,并拟作出开除的决定。
在获悉小孙的情况并非个例的情况下,该院立即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希望他们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杜绝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歧视,切实保障涉罪学生的继续受教育权。教育部门随即下发通知贯彻执行,并帮助涉罪的小孙重新返回了学校。据统计,该院以挽救现在、保障未来为宗旨,除了坚持对涉罪学生不捕慎诉外,今年已协调帮助5名被轻刑化处理后被学校开除的职校生另择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宜兴检察院不仅保障涉罪学生的继续受教育权,也深度关注他们进入社会后的平等就业权以及在监管场所的隐私权益保护。该院联合当地邮政局出台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隐私权益保护的工作意见》,在全国首创了在监管场所推广使用标有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标记的信封。联动公安对涉罪学生有效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助力涉罪学生顺利回归社会“零障碍”。
□本报通讯员宜未检本报记者张缓鸣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