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加强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

10.07.2015  18:33

  进入汛期以来,宜兴市多次遭受强降雨,个别地区发生短时内涝,鉴于汛期水环境风险大,易发生水污染事件,为加强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止汛期干流和支流局部水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近日,宜兴市环保局特地下发了《关于加强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园区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重点污染源、有毒有害化学品及危险品仓库、固体废弃物处置企业和岸边堆积物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对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对有重大隐患的,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和整改。加强汛期环境监管。针对性地制定汛期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加强对饮用水源、主要干流及支流等敏感水域的环境监管,在大雨、暴雨后立即组织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积极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制定汛期水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准备,建立应急队伍。根据“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适时启动环境污染事故预警机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抓好防汛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防汛期间信息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时前,各镇、园区、街道向我局报送当日环境情况;同时,一般环境事件信息当日上报,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信息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