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盐城市民宗局突出抓好星级场所创建工作
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
重抓财务管理
完善宗教档案建设
为提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水平,根据省宗教局《关于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的通知》要求,结合盐城实际,盐城市民宗局突出三个重点,认真抓好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
一是重抓场所安全。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到县(市、区)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年度工作考核当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建立领导干部与宗教场所联系制度,要求县级宗教部门每月走访检查宗教场所1—2次,乡镇街道主要民宗干部每月走访检查宗教场所不少于1次。实行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对下辖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分片联系责任制,负责对各场所安全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调查、及时上报,并协助民宗局工作人员进行妥善处理。
二是重抓财务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财务管理工作小组,积极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月报等制度;加大调研力度。充分调研各县(市、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收支状况,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基础数据;加强数据统计。及时部署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基础信息统计,扎实推动民族宗教基本信息数据库的录入校核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人员进项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准确。
三是重抓档案管理。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江苏省宗教事务局、江苏省档案局《关于加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档案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要求所有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要100%完成建档,严格遵守“六个步骤”:收集(集中保存)、整理(分门别类)、鉴定(去粗取精)、保管(系统的管理)、统计(对数量的观察和分析)、提供利用。达到“六有”目标(即有分管领导、有管理制度、有专人保管、有专用橱柜、有档案资料、有登记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