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安委会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19.08.2015  18:1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日前,苏州市安委会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杜绝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成立由徐美健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张曙副秘书长、市安监局焦亚飞局长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明确了此次大检查中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第一责任。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并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内的专项行动方案。

三是明确时间节点。此次大检查从即日起到12月25日结束,历时四个月,共分自查自纠(8月20日-9月30日)、督查整改(10月1日—11月25日)、总结提升等三个阶段(11月26日—12月25日)。在督查整改阶段中,市安委会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分赴全市各地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研究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明确检查重点。此次大检查将覆盖全市所有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港口、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等四个方面的情况,全面排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五是明确铁腕执法。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苏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