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林业局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03.08.2015 13:12
本文来源: 林业局
近日,泰州市姜堰区林业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并与有关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责任状根据部门实际,对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工作进度、载体建设以及档案整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具体规定。要求各责任科室每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场次不少于2场,每年度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每年参加集中学法或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小时。同时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年度普法检查考核体系,考核评价工作实行“年终自查、定期考核”的办法,年终自查由被考核科室自行组织,定期考核由局领导班子在五年普法规划实施中期和期末进行。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建立及责任状的签订,标志着泰州姜堰林业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的正式形成,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任务与责任,有力推动“法治姜堰”创建迈上新台阶。
本文来源: 林业局
03.08.2015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