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认认真真讲法治

18.11.2014  14:09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依法治国的新坐标,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江苏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就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作出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在江苏的实践和探索,建设法治江苏,关键在于各级党委要认认真真讲法治,做到真抓、真用、真带头。 
  真抓,就是要把法治建设牢牢抓在手中,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加强法治建设,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末端治理,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至关重要。江苏省委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1997年作出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2004年颁布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十八大后,又对加强法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推动依法治省持续发展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把法治建设放到全局工作更加突出位置,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脚踏实地、积极作为,一步一个脚印向目标迈进。 
  真用,就是要始终坚持依法执政,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我们党历史上曾经有过“文革”十年法治遭到严重破坏的惨痛教训。现在社会上也对一些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诟病很多。必须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有机统一起来,按照中央《决定》提出的“三统一”、“四善于”要求,自觉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坚决清除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真带头,就是要依规从严管党治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规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决不逾越党规红线、法律底线,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