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官员对妻子有求必应 为爱情敛财买房

18.12.2015  09:55

  据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随州市民防办原主任蒯发忠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150多万元,造成国家损失1000余万元。去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昨日,省纪委网站推出“沉痛的忏悔”第五期专栏,剖析其腐败轨迹,呈现出一个“为情所困”敛财受贿的民防办主任。

  为“爱情”用公权敛财买房

  有过一次婚姻的蒯发忠38岁时与小他10岁的王某产生了第二段感情,于1996年元月结婚。他对王某疼爱有加,有求必应。1999年他以正团职转业回老家随州工作,历任随州市民防办副主任、主任。

  2004年,王某随丈夫来随州工作、安家。随州市自2000年8月升格为地级市后,经济升温,房价攀升。一次,王某发现城区某小学对面有门面出售,她认为此地段增值潜力大,但苦于无钱入手。此时,王某同事的熟人曹某有一房地产项目没按规划建地下防空设施,办不了人防“结建”手续,还要受处罚。曹某很快送了10万元给王某。收了钱的王某要丈夫在曹某项目上放一马。尝到权力甜头的蒯发忠此后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收钱也从10万上升到50万。

  对敛财所得,他都一一交给妻子。妻子王某看准了“买房子能赚钱”,不断向蒯发忠吹枕头风,灌输“买房赚钱”的观念,鼓动“多捞钱,多买房,再多赚钱!”蒯发忠觉得妻子说得对,于是抓紧敛财,妻子王某则用这些钱及时买房,在随州、西安购置房产多套。

  为了满足妻子,蒯发忠只得一次又一次以权敛财来博得妻子芳心。除了让妻子无休止买房外,为满足妻子虚荣心,蒯发忠还特意为妻子购买了一辆斯玛特小汽车,供妻子享乐。在他们夫妇二人的脑海里:“这个社会不捞白不捞,等几年退休了,想捞也捞不成。”他们早把法纪抛到了九霄云外。

  为“亲情”“友情”受贿帮忙

  公权力还成了蒯家兄弟的“私权力”。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蒯发忠的一个弟弟请他在一朋友的房产项目收费和手续上给予关照。他毫不犹豫将钱收下,并给予关照少收费100多万元,还顺利办理了人防“结建”手续。2006年,房地产开发商王某某先后分4次送给蒯发忠35万元。蒯发忠收钱后,当即少收王某某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还为王某某顺利办理了“结建”手续。

  不论是单位的“铁杆”朋友,还是社会上的“粉丝”朋友,他都毫不推辞,事后都给予相应回报。东窗事发后,等待他的是漫长的铁窗生涯。

  原标题:湖北一官员对妻子有求必应为爱情敛财买房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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