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出台市级预算单位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27.01.2015  14:13

  1月20日,如皋市纪检监察、审计局、财政局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如皋市市级预算单位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 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严格控制并规范市级预算单位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办法》明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办、变更和撤销,均要实行财政审批、备案、核准制度,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负责。明确纪检监察、审计、财政、人行等监督检查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督管理,并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日常监督检查。
  《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避免多头或重复开户,建立起“规范、高效、精简”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体系,推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发展。(韩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