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发放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800多万元

24.10.2016  16:33
        8月下旬,如东县财政局将今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省级作业补助资金8655578.4元下达到各镇(区)财政,由各镇(区)人民政府组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委会做好资金发放管理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县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东县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县今年对采取5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且作业质量符合标准的面积,按照20元每亩的标准,直接补助给实际种植农户,土地已流转或者交给“全托管”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的,补助给土地流转或者“全托管”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