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让民资成项目“好管家”
新模式快速升温的同时,需警惕过度扩张带来潜在风险
财政部近日发布全国首批30个PPP模式示范项目,总投资约1800亿元。江苏9个项目榜上有名,投资总额527.6亿元。“江苏列入首批示范项目数和投资规模都居全国首位”,刚刚从项目现场调研督查回来的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说,我省19个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都在有序推进之中。
政府转变为监管者
PPP模式,指的是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目前在我国进入的主要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
一个模式带来多重改变。这段时间,一股PPP热已在国内悄然兴起。有的称PPP带来城市建设“运作方式升级”,有的称其为宏观“体制机制变革”,有的认为PPP开启社会资本的新空间。宋义武说,作为全国PPP模式的“吃螃蟹者”,我省将其当作转变政府职能的探索实践。“这种模式有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关系,使政府由实施者转变为监管者,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而让专业人士做专业的事。”
“其实早些年出现的BOT(建设-经营-转让)就是PPP的一类,只是操作不很规范,涉及领域比较窄。”作为江苏PPP咨询专家库成员的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总监李竞一说,我国当下进入PPP发展最好时期,一个重要原因是可以减缓地方融资平台的压力。
宿迁市餐厨垃圾处理场项目是19个示范项目之一。宿迁市财政局金融处处长张邦群说,引入这种模式,能有效化解政府的存量债务和增量债务。“现在对政府发债控制很严。以前社会公共设施建设,都是各级财政掏钱,现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政府以土地作价入股,大大减轻地方财政压力。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征集社会合作伙伴,引入的都是行家里手,对项目后期运营有提升作用。原来政府自己投建的项目,就因为没有‘好管家’,最后不大成功。”
在宋义武看来,PPP模式可以作为新型城镇化下一步的重要手段。“新型城镇化需要资金支撑,全国预计投入40多万亿元,我省也在4万亿左右,必须创新投融资体系和模式。”他说,以前一些地方政府急于求成,引进合作伙伴时,考虑社会投资者利益多而风险分担少。PPP模式注重事先评估,我省聘请专业机构测算制定各方接受的合作方案,让责权利相匹配。同时形成政府、社会公众、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参与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