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检察机关用“关爱女生·爱护花蕾”行动呵护留守女童

25.11.2014  14:21
   情润花蕾

  “紫藤花”之爱

  【洪泽县检察院】

  “谢谢检察官阿姨,让我们再次有了上学的机会!”姐妹俩紧紧握住洪泽县检察院干警的手,泪水流满了双颊。这是10月17日发生在洪泽县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里的一幕。

  接受救助的姐妹俩丽丽和芳芳(均为化名)来自湖南山区,姐姐丽丽14岁,妹妹芳芳12岁。两姐妹的父母很早就离了婚,2005年姐妹俩随改嫁的母亲来到洪泽。

  2008年的一天晚上,喝醉了的继父江某竟然趁孩子母亲吴某不在家,性侵了当时还不满10岁的丽丽。丽丽由于害怕一直没敢声张,没想到江某竟泯灭人性,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中连续对丽丽施暴,甚至连芳芳也没放过。忍受不了继父侵害的姐妹俩将事情告诉了母亲吴某。谁承想,胆小怕事的吴某不仅没有报警,还因为害怕遭到江某的报复,竟央求姐妹俩不要将事情说出去。孤立无援的姐妹俩终日处于惊恐中,甚至一度有了轻生的念头。

  今年3月,丽丽终于鼓起勇气到公安机关报案,江某被捕。今年7月23日,该院以强奸罪对该案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但是姐妹俩的苦难并没有结束,吴某文化程度较低,又干不了重体力活,之前家中的收入主要靠继父打工,继父被抓后,家中断了经济来源,吃饭都成了问题,更不要说供姐妹俩上学了。

  正当丽丽和芳芳不知所措时,洪泽县检察院干警找到了她们,并给她们带去1万元救助金和一些学习、生活用品。原来,该院未检科办案干警在依法调查该案时,得知了姐妹俩的不幸经历,考虑到姐妹俩的困难,首次启动了该院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紫藤花守护行动”。

  该行动是洪泽县检察院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未成年人观护救助工作品牌而实施的。这项工程通过设立“紫藤”健康成长基金、构建“紫藤”社会观护网络、创设“紫藤”警示教育培训基地、打造“紫藤”成长关爱园等形式,加强对留守女童的保护。

  鉴于丽丽和芳芳的特殊情况,该院立即向上级机关作了汇报,积极争取有关的支持,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联系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为姐妹俩免除了学杂费用。洪泽县检察院干警还自发组织了捐款行动,并对她们进行了适时的心理干预和疏导。

 

  特殊巡回课

  【淮安区检察院】

  “你的身体是隐私的,特别是背心和短裤覆盖的部分,任何人不能看或者触摸。”“不要理会陌生人的搭讪,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或饮料……

  9月18日下午,在淮安市淮安区苏嘴小学多功能教室里,淮安区检察院干警邢婷正在为该校全体女同学上课。这堂名为“关爱女生守护花蕾”特殊自护教育课,已经在淮安区20多所学校开讲。

  “近些年来,女童被性侵的案件不断发生,让人触目惊心。这让我们意识到,对女孩子进行自护教育,已经迫在眉睫。”此次活动的策划者、淮安区检察院“蓝天校园工作室”主任周玉萍感触颇深。据介绍,2012年淮安区检察院就成立了“蓝天校园工作室”,专门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普法教育。今年年初,周玉萍在调研中发现,自2011年以来,该院先后办理了猥亵、性侵幼女案15件15人。这些数据让身为母亲的周玉萍深感忧虑,于是,及早对女孩子进行自护教育,提高她们自我防范意识的想法便萌发出来。随后,周玉萍安排“蓝天校园工作室”年轻干警邢婷着手准备资料,编写以提高女童自我保护教育为主题的授课内容。

  邢婷精心制作了PPT,今年5月7日,她和同事来到淮安区席桥小学,为该校女生上了第一节“关爱女生守护花蕾”自护教育课。课堂效果非常好,女学生非常欢迎,一位女教师也表示,此项活动填补了该校教学内容的一个空白。

  “要想切实预防女童被性侵案件的发生,仅对女孩子进行自我保护教育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尤其要引起家长们的重视。”周玉萍说,“在巡回授课结束后,我们还将以散发宣传单、拍摄主题微电影等方式,不断加大相关宣传,让全社会都来关爱女童,守护花蕾。

 

  异地对接

  【盱眙县检察院】

  “侵害你的那个人刚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10月31日,听到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检察官曹雷传来的消息,小敏(化名)心里彻底踏实了。

  小敏的父亲因刑事犯罪入狱服刑,母亲改嫁到南京,她与姑姑一同生活。今年8月,上小学六年级的小敏被同村一名男子性侵,盱眙县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从她妈妈口中得知,案发后,13岁的小敏沉默寡言、情绪低落,该院立即启动“爱心港湾”留守受害女童关爱程序。

  “小敏,一定要坚强起来,今后的人生路还很长,没有过不去的坎。”为尽快帮助小敏走出阴霾,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张亚萍经常到小敏家中进行心理辅导,努力驱散孩子心中的阴影。比起最开始的抗拒、躲闪,如今小敏已渐渐不排斥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的到来,脸上也有了笑容。

  了解到小敏的学习成绩不稳定,该院未检科检察官利用节假日到她家中辅导功课,还为她带去书包、护眼灯等学习用品。当小敏看到张亚萍送她的毛绒玩偶时,开心地说:“您怎么知道我喜欢它啊。”纯真的笑容终于回到小敏脸上,小敏激动地拥抱了检察官姐姐。

  住在南京的母亲是小敏唯一的监护人,小敏要到母亲身边上学,但到南京上初中绝非易事。盱眙县检察院未检科与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未检科启动异地关爱对接行动,经过多方努力,六合区某中学同意接收小敏。9月18日,盱眙县检察院检察官曹雷、张亚萍与小敏的妈妈一同把小敏送到了学校。

  2011年3月“爱心港湾”成立以来,盱眙县检察院组建心理辅导队伍,与留守受害女童“一对一”结对,跟踪疏导。截至目前,该院共对5名留守受害女童进行了心理辅导,帮助3名受害女童重返校园。

 

  检察蓝信封

  【金湖县检察院】    

  9月24日,一起夜闯宿舍强制猥亵住校女生的案件摆在了金湖县检察院未检科女检察官殷盼盼的案头。

  11位只有十二三岁的女孩成为该案的受害者,她们都是金湖县一所寄宿中学的初一新生。11名女生,4人拒绝面对公安干警询问,6人哭诉着恐惧的心情,9人没有告诉自己的父母。

  “该怎样保护这些女孩?”殷盼盼眉头紧锁,长叹了口气,望着窗外的蓝天。这些孩子本该是洁白的云,在蓝天的呵护下尽显烂漫童真,可这起案件的发生……父母不在身边的孩子具有更强烈的倾诉欲望,当倾诉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很容易形成内向性格,这也就是社会容易对留守儿童贴上“不安分”“孤僻”标签的原因。

  殷盼盼回到案头,展开一张信纸,她决定写封信:“亲爱的婷婷,我愿和你成为朋友,保持书信来往,倾听你的诉求,陪伴你一同成长……”为了让孩子收到信时,不会因为上面印有“检察院”的字样而心存不安,她和同事一起设计了与检察制服同色的“检察蓝信封”,将信发了出去。他们希望,检察蓝,不仅是守护正义的制服蓝,也是为孩子们播撒阳光的天空蓝。9月2日,该院对该案提出了立案监督,9月26日,该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10月8日,金湖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案发学校做好宿舍安全管理、“留守”女童安全保护等工作。

  很快,一封封回信递到检察官的面前,这让检察官们感到欣喜,同时,更知自己责任重大。在与留守女童一对一通信中,检察官集情感沟通、心理疏导、成长跟踪、法律保护、社会关爱为一体,并进而推动形成了“检察蓝信封”行动。紧接着,该院未检科在8所乡镇中小学设立了“检察蓝信箱”,召集全院16名青年干警与该县11个乡镇的22名留守儿童建立了书信对接。同时,该院将关爱活动向学校、家长、社会延伸,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保护留守女童的相应机制,要求家长切实履行起关爱留守孩子的责任。

  截至目前,该院已经发出“检察蓝信封”2000余封。“涉及留守学生的案件不能就案办案,走进孩子们的内心、做好心理疏导和成长跟踪,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题中之义。”金湖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东彪说。

 

  “导航员”阿姨

  【淮阴区检察院】  

  “周阿姨,今天上学时,一个做砂石生意的老板,拦住我要和我交朋友,怎么办?”9月24日上午,淮安市淮阴区初中女生小娟(化名),在电话里向该区检察院检察官周红梅求助。

  “社会上的人很复杂,你还小,要毫不犹豫地拒绝。如果需要帮助,阿姨会帮助你。”周红梅饱含关爱地说。

  事情要从2013年底说起。留守女童小娟、小萍放学后到烧烤店结伴吃饭,碰到同村青年严某,三人吃着聊着,还喝了啤酒。隔壁桌的王某嫌她们太吵,不满地说了几句,小娟、小萍不服,双方发生争吵,严某抄起板凳,砸向王某,小娟、小萍也用酒瓶、板凳参与对王某的殴打。经鉴定,王某伤势属轻伤。王某要求依法查办严某,小娟、小萍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王某要求学校开除二人。

  案件移送到淮阴区检察院后,严某表示真诚悔罪,愿意赔偿王某损失,检察官周红梅遂建议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该院依法决定对严某不起诉,小娟、小萍的家长也对王某进行了赔偿,王某谅解小娟、小萍,两个女孩得以重返课堂。周红梅受命担任小娟、小萍自新之路的“导航员”,直至其成年为止。

  今年以来,该院要求办理涉及留守女童失足案件时,承办人不能案结事了,做到“谁办理案件、谁负责帮教”,通过电话联系、聊天谈心、上门回访等形式,做好失足女童自新之路“导航员”,实时对她们的思想、行为进行矫正,恢复其学习、生活信心,帮助其走出人生困境。

  该院检察长张洪斌认为:“留守女童缺少家庭关爱,容易受到侵害,但同时其在校外的行为缺乏约束,也易走上歧途,‘失足留守女童自新之路导航员’正是我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举措。”截至目前,该院已有2名检察官担任3名女孩子的“导航员”,一直到她们年满18岁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