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流动人口比重上升 性别比趋于平衡

16.11.2017  01:18

编者按

11月10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7》。报告显示,2011~2016年间,我国流动人口中的女性比重有所上升,由2011年的47.7%升至2016年的48.3%,男性比重则由2011年的52.3%降至2016年的51.7%,20~29岁的年龄组的女性流动人口多于男性,其他各年龄组均为男性多于女性。流动人口男女性别比呈现先升后降的变化特点,于2012年达到近6年来的峰值111.9,之后持续下降,2011~2016年间我国流动人口性别比由2011年的109.6降至2016年的107.2,不断趋于平衡。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梳理发现,伴随流动人口迁移新的特点,在流动人口的占比、就业、家庭、公共服务等方面,女性流动人口相关数据都发生了不少变化。

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10日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7》显示,2016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为2.45亿人,比上年末减少了171万人。这是中国流动人口总量连续第二年下降,主要是由于户籍制度改革,使得部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落户转化为新市民。

女性流动人口比重上升

报告显示,近6年来我国流动人口平均年龄呈持续上升趋势,从2011年的27.3岁升至2016年的29.8岁。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新生代流动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2016年达64.7%,成为流动人口中的主力军。“80后”(出生于1980到1989年间)的流动人口比重由2011年的不足50%上升到2016年的56.5%。

2011~2016年间,我国流动人口中的女性比重有所上升,由2011年的47.7%升至2016年的48.3%,男性比重则由2011年的52.3%降至2016年的51.7%。2016年监测调查数据显示,20~29岁年龄组的女性流动人口多于男性,其他各年龄组均为男性多于女性。

性别比方面,流动人口男女性别比呈现先升后降的变化特点,于2012年达到近6年来的峰值111.9之后持续下降。总体来看,2011~2016年间我国流动人口性别比由2011年的109.6降至2016年的107.2,不断趋于平衡。

人口流动的家庭化趋势依然明显

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人口流动的家庭化趋势依然明显,家庭户平均规模保持在2.5人以上,2人及以上的流动人口家庭户占81.8%以上。已婚流动人口中,夫妻共同流动的比重在2011~2014年间持续上升,由2011年的85.2%升至2014年的90.9%;2015年起开始下降,2015年和2016年分别比上一年下降0.9和4.5个百分点。

在婚姻状况方面,15岁及以上流动人口中,已婚者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由2011年的80.8%升至2016年的86.0%,已婚育龄妇女的比重则有所下降,由2013年的38.5%降至2016年的30.3%。

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介绍,流动人口家庭收入增长幅度高于人均支出增长幅度,就业流动人口的平均月收入在近6年间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由2011年的2535元增至2016年的4503元,增长了76.3%。

女性流动人口就业比例低于男性

据报告数据显示,相比2015年,2016年流动人口就业比例回升1.2个百分点,达到85.9%,但相比此前几年,仍处于低位。女性流动人口就业比例77.5%,低于男性的93.9%。

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未就业的主要原因是“料理家务或带孩子”,占48.7%,其次为“怀孕或者哺乳”(10.6%)。这相比2015年(次要原因为“未找到工作”)呈现新的变化。其中分性别看,男性未就业的主要原因是“没找到工作”(16.8%)和临时性停工或季节性歇业”(16.7%);女性未就业的主要原因则是“料理家务或带孩子”(59.9%),其次为“怀孕或哺乳”(13.7%)。

男性和女性就业率分别为5.09%和5.20%,差别不大,但女性没找到或失去工作的长期失业率达3.79%,明显高于男性的2.95%。专家表示,这表明女性找到长期稳定的工作相对较难,在经济放缓的情况下面临更高的失业风险。

流动育龄妇女孕期建档率为90.0%

2010年~2015年,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出生的比例持续上升,从2010年的30.0%上升至2015年的58.4%。

据报告数据显示,有0~6岁子女的流动育龄妇女孕期建档率为90.0%,且65.4%都在怀孕12周内建档。而流动人口子女的免费疫苗接种比例为97.9%。

2015年1月后有过生育行为的流动妇女中,至少接受过一次产检的占98.5%,接受5次及以上的占76.9%。接受产后28天内访视的占74.7%,接受产后42天内健康检查的占83.8%。

2016年是我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也面临一系列的改革和转型。在流动人口规模保持高位的背景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对于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

王谦介绍,2016年8~10月,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司组织开展了“2016年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专题调查”,满意度调查显示,84.6%的受访者对孕产妇健康管理满意,84.5%的受访者对0~6岁儿童预防接种表示满意,69.9%的受访者对计划生育服务表示满意,流动人口对以上服务的满意度均高于户籍人口。

流动人口生育二孩的意愿不高

报告数据显示,15~49岁有配偶且已经育有一孩的流动人口中,明确表示希望生育二孩的比例为24.3%,45.5%表示无意生育二孩。上述流动人口中,男性希望生育二孩的比例为24.7%,略高于女性(23.8%);而44.4%的男性和46.6%的女性无意生育二孩。

报告数据显示,在影响生育意愿的因素上,“经济负担重”“年龄太大”和“没人照顾孩子”是流动人口不愿生育二孩的主要原因。

记者注意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要求积极构建配套的政策体系,完善医疗、托育、教育等相关经济政策,增加优质妇幼卫生资源供给,提高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营造有利于按政策生育的良好社会环境。而伴随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也逐步增高,并且开始注重自身公共服务权利的落实。

在此大背景下,相关专家在《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7》中建议,对流动人口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他们对政策的认知度。采取“抓两头(儿童和老人)带中间(劳动年龄人群)”的策略,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加快推进流动人口电子健康档案转移和共享。要针对流动人口生育行为的新变化,推动服务目标和手段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流动人口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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