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取走他人卡里12000元 涉嫌诈骗被刑拘

05.01.2016  09:02

  中国江苏网1月4日讯 (通讯员 秦公轩 鲁斌山 记者 钱鸣) 看到别人的银行卡没拔,女子郑某便取走了卡上的12000元,可郑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这被秦淮警方刑事拘留。

  去年12月20号上午,南京的钱女士在建康路附近一家银行的ATM上取完款忘了拔卡,直到晚上她才发现。可当钱女士查询自己的银行账户时,却发现卡里已经被人取走了12000元。钱女士立马向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建康路派出所报了警。

  接到报警,民警立即调阅了ATM旁的监控录像。监控画面显示,钱女士离开后,紧随其后的一名身穿橙色大衣的年轻女子,走到ATM前,直接对ATM进行了操作,取走了钱女士卡上的12000元。

  在调取银行周围监控后,民警发现这名女子取完钱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在附近徘徊了近一个小时。随后,橙衣女子又走进另一家银行的自助服务区,将刚刚拿到手的12000元钱存进了自己的卡中。

  去年12月25日,民警根据线索,将嫌疑人郑某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她老实地告诉民警,当天她看到前面人的卡留在ATM里后,心里有过不少斗争,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取走。于是她取了四笔,每笔3000元,并存到了自己的卡里。

  当民警告知郑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时,郑某显得非常无辜,她认为自己顶多就是“捡漏”,并未犯法。因为她觉得这个行为就像在路边捡了钱没有归还,只能属于不道德。听到此话,民警立即对其错误理解进行了指正,根据法律,拾得他人银行卡后,取钱或用他人银行卡消费,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应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目前,民警已将银行卡和12000元现金全部追回,并如数退还给钱女士。而心存侥幸的郑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刑事拘留。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