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改编《大头儿子》被指侵权 遭起诉索赔156万
一部国产人气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俘获了超多大小粉丝。
大头大脑的儿子,小头小脑的爸爸,还有圆胖身材的围裙妈妈,这个三口之家的故事,总是充满了欢乐。
昨天,这三个动画形象却引发了官司。杭州大头儿子公司起诉央视动画,提出三个动画形象连同其他费用,一共索赔156万元。
杭州大头儿子公司称,央视动画未经许可且未支付报酬,在2013年将人物形象改编为新人物形象,推出《新大头儿子》,并对新人物形象进行展览、宣传,侵害了大头儿子公司对美术作品享有的著作权。
案子在杭州滨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持续了整整一天:三个主要动画人物,最初是怎么创作出来的?可惜20多年过去了,用铅笔画的人物创意图,并没能留下来。
大头儿子一家的动画形象
到底谁享有著作权
《大头儿子》是1995年,央视和上海东方电视台联合制作的一部人气动画片。根据动画片的署名,人物设计写的是刘泽岱。
刘泽岱现在已经退休,退休前在上海科影厂做美术设计。他说,2012年他把三个动画人物的著作权转让给了杭州大头儿子公司。
杭州大头儿子公司昨天说,刘泽岱此后从未专门授权过央视“大头儿子”以及围裙妈妈的形象著作权。央视只能对95版动画片享有著作权,对三件美术作品本身是不享有著作权的。而此后,2013年,央视动画公司推出了《新大头儿子》动画电视剧和电影,对这个故事和大头儿子形象进行了改编创作。
这一说法遭到了央视动画的否认。央视动画昨天当庭回应说:“当时导演找到刘泽岱说要做动画,后来刘泽岱在导演等人的要求下,当场画了三幅画,也就是大头儿子和围裙妈妈的原型。而且当时口头协议说好了,这个动画造型的著作权是归央视所有的,央视出于尊重刘泽岱,才在电视剧里署名造型设计是刘泽岱。”
央视动画称,95版的大头儿子,其中的动画形象是经过了剧组加工制作的,是集体创作的成果,而刘泽岱只是完成了第一步。
刘泽岱20年前应邀
当场画了三张铅笔图
昨天,刘泽岱和95版动画片导演崔世昱作为证人出庭。
两个77岁的老人,回忆20多年,那三张手绘铅笔画。
刘说,1994年他借调到上海科影厂工作,老崔提出创作三个造型,当时他就用铅笔,当场画了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三个形象。“在我家中,也没有讲说是给谁,只是说委托我创作。没有合同,更没有什么费用。”
很遗憾,原稿没能留下来。
“当时我拿去了手稿,20多年了,早就没有了,而且也是初稿,也没有太大价值。我只是喜欢它的味道,头的形象和比例。除了大头儿子的头发保留,其他都重新要搞。”崔导演说,刘泽岱勾画的是创意图,并不适合作动画片,还需要大量细节。
他还说,回来以后就请了青年创作工作者,经过详细的修改,做了表情图、动态图、外景图。而且当时动画片都是手工的,操作过程复杂。除了刘,大量的工作人员一起创作,整个参与工程的人很多,周期也很长,刘泽岱只是勾画了创意图后再没有参与创作。
央视爆料:
杭州大头儿子窃取劳动成果
央视动画还当庭爆出一个消息:杭州大头儿子公司是故意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
央视动画称,2013年左右,杭州大头儿子公司得知央视动画要翻拍大头儿子,所以找到央视动画想合作,但没谈成;因获悉刘泽岱与央视之间没有书面的著作权授权,所以诱导了刘泽岱与他们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刘泽岱才把著作权转让给了杭州大头儿子公司。
昨天,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来源: 钱江晚报 编辑: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