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个工作组赴太湖等水域驻点 督导禁捕退捕
为确保江苏10月15日前保护区全面退捕,省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3个工作组赴太湖、洪泽湖等水域驻点督导。
目前,全省保护区未完成退捕的渔船主要集中在苏州市吴中区(已退捕349艘、待退捕1446艘)、淮安市洪泽区(已退捕0艘、待退捕847艘)、宿迁市泗洪县(已退捕374艘、待退捕542艘),三个县(区)保护区未退捕渔船总数2835艘,占全省保护区未退捕渔船总数的84.1%。为督促帮助3个县(区)加大退捕工作力度,加快退捕进度,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派出3个工作组进行驻点督导,工作组由省和三个县(区)所在的重点湖泊渔管办同志组成工作组,与县(区)工作专班一起,推进县(区)认真落实省政府9月10日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要求,严把时间进度,落实船网评估、协议签订、捕捞权回收等工作;推进县(区)每日按时上报禁捕退捕调度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调度数据不准确和不及时的,及时督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推进县(区)加强重点水域管控,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苏州市吴中区在此次长江流域太湖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中,吴中区承担了全省总任务量的13%。该区稳妥推进禁捕退捕各项工作:船网分类评估,补偿标准细致。出台《吴中区长江流域太湖水域退捕操作办法》,将捕捞渔船按照船体材质分为3类,船身长度划分7档,建成时间分割6段,渔船动力界定6种;将渔船网具按照类型分作2类,渔具名称限定7种,实现了船网评估标准的精细化;定人定点定责,部门分工精致。明确属地负责核实渔民身份(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渔船(船)、太湖渔管办负责核实渔具网具(网),并规定了8个定点船网移交点,指定专项小组驻点负责,实现了部门网格化精细分工;补偿奖励兼顾,保障措施周到。出台《吴中区长江流域太湖水域禁捕退捕补偿安置办法》,对提前签约移交渔船网具的渔民给予奖励,并结合分类评估结果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措施,对渔船补偿、网具补偿、过渡期临时生活补助进行了一一明确,并对退出捕捞后渔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措施做出了周到安排。根据计划安排,吴中区10月15日前将全面完成剩余2534艘渔船退捕工作,争取10月10日提前完成任务。
淮安市洪泽区制订退捕渔船网具协议签订与回收封存工作流程,实现交验至封存环节的无缝衔接,加快推进退捕推进各项工作。目前,洪泽湖渔船已完成评估1384户,完成率99%。白马湖渔船已完成评估466户,完成率96%。根据计划安排,10月15日前完成保护区渔船协议签订和船网证的回收工作。11月底,完成其他水域1032艘的退捕工作。
宿迁市泗洪县船网具评估工作由多家评估公司同步开展,统一评估标准和政策,避免出现标准不一、估价失衡。根据计划安排,今年10月10日前完成保护区542艘渔船的收回、捕捞许可证的注销;10月底前完成全县所有退捕渔船协议签订;11月底前完成省管水域1677艘渔船退捕工作;2021年6月底前完成县管水域2682艘渔船退捕工作。
记者了解到,三个县(区)退捕渔船总量大、任务重,加大推进力度,加快船网评估、协议签订等工作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退捕工作。(段斌 丁蔚文)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