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政府首次表彰“十佳公益律师”

07.03.2017  17:40

近日,太仓市政府表彰该市首届“十佳公益律师”,马金龙、王金其10位律师荣获“十佳公益律师”荣誉称号。

本次“十佳公益律师”评选活动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策划,坚持民主推荐和社会评选相结合的原则,除在报纸上公示候选对象外,还增加公众网上评选、行业内部投票、专家评选等方面的社会评选,通过宣传发动、推荐申报、材料初评,确定候选对象,经过层层选拔,最终经评选委员会确认。

早在2011年,太仓在全国率先提出公共法律服务概念,并出台全国首份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工作规划。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深入基层开展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