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九月起征古城维护费 市民网友再掀“舌战”
中新网昆明5月30日电(和晓莹)30日,云南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根据《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决议从2015年9月1号开始在大理古城重点保护区内对从事生产经营、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古城维护费。对旅行社行业按接待古城游客人数每人30元,其他行业营业收入百分之一进行收取。
古城到底该不该收维护费?消息一出,再次掀起市民网友唇枪舌战。
网友“心随风动云随风飘”在微博上发表看法称,应该收,利用公共资源经营更不能是免费的。
“才30?应该收300。”“大理张阿土”调侃说。
而网友“1986追风筝的人”则表示,这是要把游客往外赶的节奏,不收维护费时就没多少人,可想而知收钱了还有多少人进。
网友“的确神”则怒斥“为何不收苍山洱海保护费。”
事实上,大理“该不该收古城维护费”问题争议已久。
早在2009年大理古城就曾宣布向每位游客征收30元古城维护费,但遭到各方反对而没有实施。
2014年7月1日,《大理市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办法》施行,大理根据该办法规定欲征收“古城维护费”,但消息一出,再次因争议搁置。
近一年过去,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再次将“征收古城维护费”提上日程。
“目前,单靠政府财政投入,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古城保护需要。考虑征收古城维护费及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力量支持,解决古城保护提升的资金缺口问题,拓宽古城保护资金渠道,是有效保护提升古城的重要措施。”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杨军标介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取大理古城洱海资源保护费的通知》(云财综〔2008〕187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大理古城洱海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864号)文件精神,经大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大理古城维护费。
大理古城是1982年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组成部份。古城内分布着14处市级以上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古民居院落和众多的历史建筑,100多棵名木古树,已荣获国家4A级景区。2014年,大理古城游客超过500万人次。
“近年来,古城遭受火灾及人为毁坏现象屡见不鲜,适当征收维护费还是比较爱好的,可以改善古城消防设施及加大维护力度,让古城很好地保存下去。”大理市民赵磊认为,适当收取维护费不仅可以控制客流量,还能减轻一些财政压力。
据发布会消息,5月30日起,该决议将向社会作为期3个月的公示。杨军标表示,古城维护费的使用,将坚持“取之于城,用之于城”,全额用于古城保护的各项支出。同时,收支情况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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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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