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揭晓:全省政府法制系统有多项入选
近日,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江苏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揭晓,全省政府法制系统有多项入选:
1.江苏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库(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入选江苏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并荣登榜首;
2. 苏州出台全国首部古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苏州市人大常委会、苏州市政府法制办),入选江苏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
3.省政府法制办参与研究制定的全国首部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江苏省司法厅),入选江苏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
4.《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颁布实施(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南京市政府法制办) ,入选江苏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5.宿迁市构建“1+10”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体系(宿迁市政府法制办) ,入选江苏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6.镇江市政府法制办参与创建的“一案三防”责任制(镇江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办),入选江苏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7.海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思健,入选江苏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并荣登榜首;
8.常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智夏,入选江苏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并荣登榜首。
上述评选结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高度重视,反映了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在“法治江苏”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政府法制系统的任务将越来越繁重而光荣。 (法制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