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9.10.2014  02:26

龙虎网讯 本纪念馆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南京市市委宣传部,地点在水西门大街418号。本馆是以展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这一历史事件为主题的专史陈列馆。先后被中央有关部委分别授予“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文明单位”、“国家一级博物馆”等。同时,也是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明单位”,在国内外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为了进一步扩充人才队伍,提升纪念馆的对外形象,并更好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基地的功能和作用,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20名。

一、 报名条件:

1、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在读非应届院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考试形式

用人方式

备注

史学研究

10

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史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历史文献学、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专业等相关历史专业,30周岁以下。

笔试+结构化面试

编外

讲解员

5

本科及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65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75以上,形象气质较好,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具有外语、播音、主持专业经历及文艺特长者从优。

笔试+结构化面试

编外

网络管理

5

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科学及应用专业,30周岁以下;具有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相关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笔试+结构化面试

编外

三、待遇: 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试用期及工资待遇政策。

四、招聘流程: 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国家公祭网及中国江苏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初审→网上公布笔试人员名单→笔试→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在网上公示招聘结果。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0月28日—11月3日,9:00—17:00,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6号门人财科(南京市水西门大街418号)报名。报名者应准备好以下材料:报名表、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联系电话:025-52667177-8100

联系人:

牛先生

附件: 2014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 中国江苏网   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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