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审议通过《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03.07.2015  04:50

 

            6月25-26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待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该条例是全国城市中第一部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吸收近几年国资国企改革中形成的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围绕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投资责任,对国资监管机构履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人治理和内部管控、企业管理者的选用和履职评价、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下一步,南京市国资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和措施,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