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游乐设施不及时排除故障 最高罚经营者30万
25.11.2014 17:31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关于《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条例(修订草案)》中明确,大型游乐设施的经营者和场地提供者都要为设施的安全运营负责,使用单位不及时监察设备安全并排除故障,最高可处30万的罚款。
前不久,一名8岁男童在绿博园游乐场玩“太空飞碟”时,从半空中突然被甩出游乐设施,所幸没有造成生命危险。和电梯这类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特种设备不同,一些大型游乐设施具有流动性,在节假日、庙会等时间段很容易因为使用者或场地提供者违规使用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造成群亡群伤的安全隐患。
因此,省人大财经委建议进一步细化《条例(修订草案)》中规定,今后全省范围内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者租借场地经营,都要和场地提供者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由双方共同为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负责。同时,场地提供者也应当查验大型游乐设施运营者提供的使用登记证明、定期检验合格证明、作业人员资格证明和安全管理制度。
此外,按照《条例(修订草案)》的规定,包括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在内的特种设备,如果其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或监察时发现设备异常,存在事故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超过限期还不改正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黄敏)
编辑: 莫小羽、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5.11.201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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