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局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30.04.2015  10:42

      建立完善共同监管责任机制,抓好动态监测与跟踪管理。实行市、镇、村三级联动,制作建设项目动态跟踪管理卡,由所在的国土所或分局实行日、周、月报制度。维护合同严肃性,对已经构成违约的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土地购置活动。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重点检查土地面积、用途、容积率等重要指标。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建设规模、未批先用、边批边用等违法用地行为,对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且违法用地处理未完结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徐 慧 黄卫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