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通知,南京警方组织社区民警、治安民警、保安及特勤人员深入辖区社区、街面、单位及行业场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
一是走访摸排,逐户上门宣传。组织警力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的销售点、存储点以及宾馆饭店、婚丧嫁娶、开业、乔迁等重点对象等进行摸排,逐户上门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告知书”、签订 “承诺书”,督促企业和居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切实杜绝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二是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在重点街面、各社区路口、街巷、居民区每个单元楼道的醒目部位张贴禁放标语及禁放提示牌、悬挂横幅。同时,向每一个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证件和户口的群众发放“告知书”、“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做到宣传区域地全面覆盖,确保不留盲区、不存漏洞。
三是短信提醒,树立禁放意识。要求社区民警利用短信平台向各社区居民发送烟花爆竹禁放短信,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强调违规燃放、制作、销售烟花爆竹的法律后果,帮助辖区群众牢固树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认识,全面落实各项禁放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