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来宁落户,缴社保不必满一年
派出所通知被误当楼市新政
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楼市又要出“新政”了?昨天,一则“外地人来宁购房落户需缴满一年社保”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发酵,不少人认为这是南京楼市调控的新举措,不过,记者了解到这其实是对落户政策的误读,外地来宁购房落户并没有缴纳社保必须满一年的“硬杠杠”。
这则消息源自微信朋友圈里有人贴出的一张“购房入户须知”,落款是并未盖章的“沿江派出所”。通知上罗列了外地人来宁购房入户的申办条件、申办对象、证明材料等基本信息,最下方手写了“单位证明+劳动合同,5月13日(2016年)开始执行”这样一行字,有人将此解读为外地人来宁购房落户有了新规,必须缴纳社保满一年才可以落户南京。还有人认为,这主要针对的是外地来宁购买学区房的人群,抬高落户门槛后,学区房或许会有所降温。
事实真的如此吗?记者随后拨打了这份通知上留下的沿江派出所的咨询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通知上的申办条件、对象等信息都是重申以往的办理政策,而“5月13日”开始执行的也不是什么“新政”,而是强调外地来宁落户者必须有正当的职业与稳定的收入,所以才要求申请者提供单位证明与劳动合同,后者也会注明缴纳社保的情况。
记者又向南京市公安局求证,相关人士介绍说,根据南京市政府于2004年6月颁布施行的《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中,规定“南京市市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为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对于申请通过购房落户南京的,还规定了“在南京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南京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
记者了解到,在南京市户籍准入制度调整前,相关部门将继续执行该《办法》。因此,公民在申请购房落户时,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的房产证、土地证,在南京市稳定职业证明,如缴纳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等,公安机关也将调查是否实际入住。相关人士强调说,外地人来宁购房落户并没有缴纳社保必须满一年的“硬杠杠”。 (记者季宇轩马祚波)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