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出入境新政:外籍人才可在华永久居留

03.02.2018  06:10

  为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我省公安机关自2月1日起正式实施7项出入境新政。

  上述新政包括:对示范区内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省人社厅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国人在苏南5市(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外籍华人在示范区内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等。

  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新政突破创新力度较大,主要表现为:授权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和省级人社部门推荐外籍人才及家属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以工资和税收为标准建立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市场化渠道,为外籍华人在华居留和永久居留提供更大便利,吸引外国留学生来华创新创业,为长期在华工作人员提供居留便利,为外籍人才提供入境便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