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10.02.2017  12:02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管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政策解读。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是什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是指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理项目补助的资金。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主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为目标,专项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内实施的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列入增减挂钩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优先安排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项目、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化地区和扶贫开发地区项目。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专项资金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土地整治项目核定总预算的50%。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一)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增减挂钩计划,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单位为市、县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按照《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等有关标准编制项目预算,申报项目的建设规模原则上不突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各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规模。

  (三)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报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