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地铁起争执匕首落地 违法嫌疑人被处行政拘留

19.11.2015  17:18

  2015年11月18日上午8时许,乘客苏某(26岁,南京浦口人,某动漫公司员工)乘坐从经天路开往新街口方向的地铁二号线列车,因车厢内人多拥挤,乘客苏某与另一名乘客许某(23岁,南京沿江人,某金融公司员工)发生口角,相互争执。列车到达地铁二号线新街口站时,当事人双方从车厢走到站台,这场“文斗”升级成推搡、殴打,演变为“武斗”。在双方彼此相互殴打过程中,苏某随身挎包内一把管制刀具掉落在站台的地面上。恰好被赶到现场劝解的地铁公安分局新街口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发现。随后,民警立即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该刀为一把单刃带固定卡锁的钢质刀,刀全长203毫米,刀身长90毫米,刀身宽27毫米,厚3毫米,刀尖60度。经地铁警方鉴定,该刀具确为管制刀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法携带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地铁警方依法对苏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收缴其非法携带的管制刀具。

  南京地铁已在23个站点实行设备安检进站,其余98个站点则采取人工抽检的方式进站,未来将进一步扩大设备安检车站范围,最终达到全线设备安检的目标,严防违禁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进入地铁区域。

  地铁警方提醒,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属于违法行为,乘坐地铁,为了大家的安全,请勿携带危险品乘车。早晚高峰乘坐地铁人多拥挤,希望大家文明出行,相互礼让。(狄公宣)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