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12地节约集约土地获全国表彰
新华网南京6月23日电(戚轩瑜) 6月23日上午,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全省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市、区)表彰大会暨第26个全国“土地日”纪念大会。本网从会上获悉,作为全国节约集约创建的先进典型,江苏省12地获“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市、区)”称号。
“坚持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探索以用地方式的根本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全面转型,是全省‘十三五’土地管理的重要使命。”省国土厅厅长李侃桢提出。
据悉,此次获国土部表彰的江苏省12地是:南京市雨花台区、无锡市锡山区、徐州市沛县、徐州市新沂市、常州市武进区、苏州市常熟市、南通市港闸区、南通市启东市、淮安市淮安区、扬州市广陵区获得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称号;江苏省扬州市、常州市获得全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先进地级市称号。
同时,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获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这已是省国土厅连续第三届获此殊荣。
江苏省国土厅厅长李侃桢表示,“十三五”时期,随着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全省土地承载面临很大压力,供给结构也将随之发生变化。今后五年,江苏对生产、生活、生态用地需求将显著增加,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在保持经济增速7.5%左右的目标时,土地保障压力并没有减轻。同时,粮食安全维系着全省7900余万人的饭碗,耕地保护红线不容闪失,耕地和生态底线不能触碰。
为更详细、准确地总结“双提升”行动的理论与实践,江苏省国土厅组织编写了《面向新常态的节约集约用地战略体系—江苏“双提升”行动理论与实践》一书,目前已正式出版。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闽表示,本书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了节约集约用地战略体系,深化了节约集约战略理论内涵,总结提炼了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实践和创新模式,既有学术价值,更具实践意义。
据悉,下一步,江苏省国土厅将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全国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今年6月30日前,全省将全面实现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