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库,不仅仅是出纳

09.07.2015  10:51

  新华报业网讯 国库,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个神秘部门。其实,简单来说,国库就是管钱的。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国库管理上,将此前央行经理国库制度改为央行经理中央国库,地方国库由央行分支机构办理。一字之差,却意义重大。

  “一字之差,背后还有财政、央行等各部门的职责之分。”长江学者刘志彪认为,“经理”含有经营管理的意思,而“办理”只是接受委托办好业务,“经理”与“办理”的实质区别是要不要部门间的监督制衡,要不要赋予国库监督权的问题。

  刘志彪认为,财政关系国计民生,确保财权有效实施的关键之一在于对财权进行有效制衡。事实上,国库的职能包括办理各级预算收支业务和对预算收支发挥执行、促进和监督作用。“国库不只是一个财务出纳式的办事机构,它与财政部门构成了一种制衡关系,央行经理国库制度的核心在于职责分工与权力制衡。”他说,人大对预算进行事前审批,央行国库对预算执行进行事中监督,人大、审计对预算执行进行事后监督,这是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实现了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

  “在我国,央行经理国库制度设计是对财权实施事中监督的有效制度安排,符合我国国情。”他说,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仅是对中央层面适用,对地方层面同样适用。由于国库处在预算收支执行的中间环节,可在办理业务中进行必要的审核把关,监督实时有力有效,能够作为人大事前监督和审计事后监督的有益补充,能够进一步增强预算监督实效。本报记者赵伟莉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