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局及早部署“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25.02.2015  22:31


  为深化实施新《消法》,吸引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扬州市工商局联合市消协于近日下发通知,就“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相关工作做出部署。
  一是举办广场纪念及媒体访谈。在315前夕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2014年度重大消费维权信息,全方位展示本地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发展现状和维权成果。与主流媒体合作开设专栏节目,与广大消费者广泛交流意见和建议,为消费者在线提供咨询服务、答疑解惑。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征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线索,通过暗访调查、采访业内人士等方式进行曝光。3月15日当天,在市区设立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主会场,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在当地举办纪念及咨询活动。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活动方案,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参与,提高活动凝聚力;组织公共服务企业提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维修、咨询等服务,提高活动吸引力;组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高活动影响力。
  二是推进消费宣传教育。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消费教育活动,对青少年、老年人、农民和经营者等特定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提升特定群体的消费认知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编印发行《扬州315专刊》。宣传和反映全市2014年消费维权工作概况、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比较试验结果、消费指导、侵犯消费者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力求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教育性,能够引起广大消费者阅读兴趣。
  三是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在315期间组织开展市场监督检查活动,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整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对残疾人、老年人用品及服务设施组织比较试验,并对银行、公交、通讯等公共服务行业进行回头看”系列消费调查,以详实的数据形成公正、客观、完整的系列调查报告,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为消费者消费购物提供参考。做好315期间投诉接待受理工作,确保在315期间保持窗口值守,及时接听、接待消费者投诉,重视热点消费纠纷和重大、群体性投诉案件的调解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