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国强:检察干部如何做到"严以修身"
习近平总书记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三严三实”总体要求,并把“严以修身”放在首位,凸现了“修身”的重要地位,与中华传统提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文化脉络高度契合、一脉相承,对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检察干部要适应检察发展新常态、胜任检察工作新需要,“严以修身”须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勤修德、行、责、廉。
严以修身,首在勤于修“德”。“百行德为首,百业德为先”。检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在“德”上主动立标杆、做表率,自觉把从政之德列入自身修养之中,从思想理念入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自己忠诚干净的品格影响和感染身边干警,激励干警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为实现中国梦凝聚道德力量。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法治信仰,使自己成为崇德尚法的检察人。
严以修身,就要勤于修“行”。修身内在靠修“德”,外在要修“行”。检察干部要养成良好的职业操守,规范司法行为,让规范司法成为职业习惯,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用党章、《准则》、《条例》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日三省吾身”,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反省不理智之思、不练达之举、不完美之事,从而实现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慎友、慎欲、慎微,抵制歪风邪气,始终保持“清风正气”的检察本色。
严以修身,还要勤于修“责”。“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是检察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检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无论在什么检察岗位,做什么工作,都做到有责、负责、尽责。始终牢记“两责任”,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驰而不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主动谋事、积极干事、努力成事,临难不却、履险不惧,不断砥砺坚韧品质,真正做一名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检察干部。
严以修身,必须勤于修“廉”。“廉者,政之本也。”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共产党的干部就是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干干净净做‘官’,清清白白做人”,并把“清正廉洁”作为评判一个干部是否为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之一。检察机关作为反贪惩腐的主力部门,检察干部更要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处理好是与非、公与私的关系,决不以法谋私、不徇私枉法。要带头遵纪守法,坚持秉公司法,廉洁从检,坚持做到不越道德“底线”、不碰法律“红线”,始终保持着“检察蓝”的纯净。
(作者系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