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国人员在我省可享过境免签
30.01.2016 13:42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今日起,江浙沪开始实施部分国家人员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自1月30日起,在上海各开放口岸及江苏省南京航空口岸、浙江省杭州航空口岸,对51个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人员,实行过境免办签证政策。过境外国人可选择从上海海、陆、空港口岸或者南京航空口岸、杭州航空口岸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在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144小时。江浙沪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我国首个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过境免签政策。
上述51国包括24个欧洲申根签证协议国家,俄、英等13个其他欧洲国家,美、加等6个美洲国家,澳、新等2个大洋洲国家及韩、日等6个亚洲国家。144小时停留时间从旅客入境次日零时起开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外国人入境前没有订好联程机票就不能享受此项便利;从某一国家(地区)来南京,虽然有144小时内返回出发国(地区)的返程机票,也不享受此项便利。
(苏宫新 陈月飞)
编辑: 廉昕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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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016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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