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等四地自贸区检察机关建合作机制

21.07.2015  12:01

  自7月1日开始,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所在地检察机关可借助对接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合作,取长补短,以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

  据透露,浦东新区检察院与广东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南山区、珠海市横琴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检察机关,福建福州市、厦门市湖里区检察机关建立了自贸区检察工作对接合作机制并已签署备忘录。上述四省市七家自贸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今后将在信息沟通、执法合作、衔接配合、法制宣传、工作联络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检察工作新格局,提高自贸区检察执法工作的合力。

  加强交流沟通是对接合作的基础。今后通过建立工作简报、自贸试验区检察工作政策性文件等信息材料的交流制度等方式,加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的检察信息沟通和交流,学习借鉴、拓展工作视野。

  四地检察机关将加强执法工作研究,这也是对接合作的关键。可适时就涉自贸试验区相关法律适用特殊性、具有共性的检察执法热点、难点及趋势性问题,以联合调研或征询意见等方式加强合作。必要时联合组织专题性自贸法律问题研讨会,会商解决影响检察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瓶颈问题。

  加强自贸检察执法配合衔接是对接合作的核心。就具有共性的自贸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司法政策、执法标准的形成,通过会商或征询意见等方式加强合作,以提高自贸检察执法的内在协同性;积极探索涉及跨地区自贸试验区违法犯罪活动的检察执法配合、衔接机制建设,提高自贸检察执法工作的合力。

  原标题:上海等四地自贸区检察机关建合作机制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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