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案代理律师:再审立案成“烫手山芋”

29.11.2014  09:57

  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拿到《再审决定书

  苗立律师为“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庭审活动做准备。

  11月26日,记者第二次踏进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位于呼和浩特市山丹小区的家中。尽管距离11月20日那个“激动”的日子已经过去近一周,两位老人仍然小心翼翼地取出只有两页纸的《再审决定书》:“为了这一天,我们盼了18年,奔波了近10年……

  11月20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把呼格吉勒图一案的《再审决定书》送达李三仁夫妇。同时,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过申诉审查,认为“呼格吉勒图案”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符合再审条件,决定立案。

  “呼格吉勒图案”代理律师苗立认为,这场备受关注、时隔18年的案件能够走到今天,是中国法治建设曲折推进的典型样本。

   从重从快” 62天结案

  时间回溯至18年前。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烟厂职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向警方报案,在呼市毛纺厂附近的公厕内发现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

  在随后进行的侦查过程中,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杀人凶手。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1996年6月5日,内蒙古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距案发仅62天。

  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9年后的2005年10月23日,内蒙古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他主动供述1996年4月9日呼市毛纺厂附近公厕女尸案系自己所为,并指认了现场。赵的供述让当时的办案人员大吃一惊。

  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案件复核组,对“呼格吉勒图案”进行调查。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未提“4·9”女尸案,并休庭至今。

  苗立律师曾无数次梳理“呼格吉勒图案”的发展脉络。她提到,这起案件发生在“严打”期间,当时对处理暴力犯罪案件的要求是“从严、从重、从快”。1983年、1996年和2001年我国开展的三次“严打”,在一定时期内有效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同时也让一些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受到质疑,因为“严打”也必须在遵从法律的前提下进行。

  此外,死刑核准权于2006年被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在此之前,地方高级人民法院被授权行使部分死刑核准权。

  目前,虽然“呼格吉勒图案”是否为冤案并未经过最终司法认定,但是法律界人士质疑,此案可能在“严打”政策执行中出现了偏差。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者认为,在“严打”过程中,一些地方在实际操作层面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偏差。公检法只讲配合,不求制约,甚至一味追求命案侦破率而刑讯逼供,将“疑罪从无”变成了“疑罪从有”,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