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西藏自治区50周年|高原上的检察声威
50年前,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
50年来,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巨大成就,进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最具活力的新时代。如今的雪域高原,正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世人眼前。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同样在这片雪域高原上,为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不懈努力和贡献。
连日来,记者在西藏采访了解到,自治区检察机关近年来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提升规范司法行为的能力水平、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发挥检察职能 维护社会稳定
2014年7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到西藏自治区检察院视察指导工作,他对西藏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希望西藏检察机关全体干警着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执法司法保障。
“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西藏长治久安。西藏检察院和内地检察院最大的不同是,这里处于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维稳始终是第一责任。”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告诉记者。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西藏和平稳定,是检察机关持之以恒在做的工作。记者发现,在2009年至2014年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几乎第一部分都提及全区检察机关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重中之重,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去年的一组数据统计,全区共批准逮捕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1009件1427人,提起公诉1111件1607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检察机关一手抓打击刑事犯罪,一手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不放松。
“2014年,可以说是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最大、数量最多、社会关注度最高的一年,反贪工作在雪域高原打出了声威。为西藏长足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平向记者介绍,“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各类职务犯罪56件58人,与去年同比件数上升81.8%、人数上升51.9%;其中大案27件、要案14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50%和3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记者在拉萨、山南等地检察机关采访了解到,两地检察机关在工程建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域分别立案查办了一批具有行业犯罪特点的窝案串案,特别是依法决定逮捕了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黄羽天,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原党委书记、副厅长洛松次仁,自治区工信厅原副巡视员朱太中等一批涉嫌职务犯罪人员,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打老虎”“拍苍蝇”,更要“捉蚊子”。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孙宇介绍说,“在注重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职务犯罪的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大对发生在基层组织、群众身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
今年第一季度,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立案人数和大案件数两项指标的上升幅度均列全国前10位。
规范,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
今年3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邓小刚在自治区检察院报送的《关于西藏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很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副巡视员沈小丁告诉记者,自去年1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截至目前,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在持续改进创新中不断提高。
在山南地区检察分院,记者看到,控申部门建立了全区首个综合办案大厅,印制了“文明接待承诺卡”“信访答复承诺卡”“举报中心联系卡”等,开通了12309举报电话,设立了检务公开电子触摸屏,提供在线预约、说明、问答,力求让上门办事群众“费一次功夫,解决一次问题”。
在乃东县检察院,记者看到包括听证宣告室、接待谈话室、讯问室、律师接待室等功能齐全、配套完备的司法办案区,并现场观摩模拟讯问过程。
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建立了专业化案件质量管理新模式。其中,《城关区检察院案件质量“三色预警”标准》运行以来,对办案过程发生的问题及时纠正,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多吉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重点整治干警司法理念存在的偏差现象,狠抓干警司法作风不文明、对法律标准把握不准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通过学习教育,全区检察机关总体作风得到了初步改进,部分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得到完善,为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牢了思想基础。”
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
人才短缺一直是困扰西藏检察机关发展的最大难题。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贾明杰坦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是事关西藏检察机关长远发展的大计。“近几年,人才培养的步子迈得很大,西藏检察机关正在探索建立长期援藏机制,通过优化干部援藏政策,让内地援藏干部进得来、留得住、能受益。同时推动短期援藏向长期援藏转变、挂职援藏向调藏工作转变。”
山南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刘志刚是2004年第一次进入西藏的第4批援藏干部,现在留了下来,并且成长为一个地区的检察长。最近他在山南地区开展的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引起了不小震动。
从2013年年初开始,山南地区检察分院采取了一个让全院人员都有些“坐不住”的“请进来和走出去”措施:把各业务部门的处长全部外派到援助机关当副职,跟援助机关的处长跟班学习;把援助机关的副处长或业务专家请进来当处室的“一把手”。2015年在总结前两年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次邀请三省检察机关22名业务专家赴藏分别联系县院或在分院任检察长助理,集中查办案件。
山南地区检察分院想尽一切办法为援藏挂职干部营造好的环境,拴心留人的做法已初见成效,“现在院里那些得过且过、论资排辈的人坐不住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有了盼头和希望。”刘志刚告诉记者。
34岁的法学博士后周亦峰目前挂职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他告诉记者,此前的2010年10月至2012年1月,作为“检校合作”的援藏人员,自己从北京师范大学到西藏自治区检察院任内设机构副处长,后被任命为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公诉一处的处长。“西藏检察人员太不容易了,援藏工作结束后,我自愿留了下来,我希望用我所学,为这片土地做一点事。”
周亦峰既是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也是西藏自治区从内地引进的第一位法学博士后,填补了西藏自治区人才培养的一项空白。此后陆续有大批高学历人才被引进西藏。
“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我们将继续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高原检察队伍!”张培中语气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