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吴滩许舍仓储基地变配电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 公司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吴滩许合仓储基地变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粮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安装工程邀请有实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吴滩许合仓储基地内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主要为吴滩许合仓储基地内变配电设备、电力电缆及其他配套设备材料等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等及售后服务。
2.3预算价: 40.29 万元;
2.4计划工期: 26 日历天(包含供电局手续完善结束);每延误一天扣工程款1000元(须按供电局已审核的图纸施工)。
2.5本招标工程分一个标段:主要包含吴滩许合仓储基地内变配电设备、电力电缆及其他配套设备材料等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等及售后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电力电缆(10KV-FS-YJV22-3*95)、高低开关柜等设备材料采购和与其相关的采购、运输、装卸、调试、安装、验收、培训、保险、售后等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施工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三级(含)以上输变电专业承包施工企业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五级及其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含)以上。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二级(含)以上电力工程专业资质(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8.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8.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告期内的以及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17日8:30至2017年4月21日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楼6011室(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投标单位的介绍信,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自带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捌 仟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40.29万元。
七、付款方式
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结束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明6个月后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在使用后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并提供有效发票(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宁县粮食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香港路 地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楼6011室
邮 编: 224400 邮编: 224400
联系人: 徐正亚 联 系 人: 廖东玲
电 话: 0515-87220697 电 话: 0515-87281985
传 真: 传 真:
2017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