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审计局6年的呼吁迎来两份沉甸甸的文件
2015年1月28日,启东市监察、财政、审计、住建、政务中心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执行国家2013计价规范、省2014计价定额及费用定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启住建[2015]12号)以及《启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试行)》(启住建[2015]13号)两份文件,并规定从2015年2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启东市审计局多年呼吁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单价计价模式的建议得到落实。
自200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布起,清单招标、固定单价合同已经是国家建设部门首推的招标方法,但启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一直执行的是固定总价合同模式,固定单价合同模式一直得不到推广。
随着招标代理机构职业道德约束不强、工程量错算漏算现象较为常见等问题的暴露,固定总价的弊端日益突出,审计部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存在的争议也日益突出。因为在固定总价计价模式下,工程量的错算风险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但一旦存在工程量错算风险时,施工单位不愿承担因招标方失误造成工程量漏算的损失,出现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对象处于僵持的局面,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无法得到正常开展。
为此,审计部门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反映建议执行单价合同。特别是自200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颁布实施以来,启东市审计局每年的财政同级审报告中都提出执行清单计价招标模式、将固定总价合同更改为固定单价合同的审计建议,并将该建议多次以审计简报形式向政府部门专门反映。同时积极与工程建设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落实单价合同后所面临的计量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审计部门的不懈努力,相关部门终于形成一致意见,出台文件明确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加单价合同模式,审计建议终于转化为审计成果。 (宋玉玫 范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