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去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99件
2012年以来共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68件95人
3月30日至3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情况。据了解,我市近年来对职务犯罪侦查力度不断加大,从近三年侦查情况来看,当前我市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大要案数量增多,窝案、串案增多,涉及民生领域案件增多的特点。其中,2012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8件102人,2013年立案侦查90件99人,2014年立案侦查99件104人;2012年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21件35人,2013年立案侦查22件30人,2014年立案侦查25件30人。
2014年查办处级干部要案10人
2012年以来,我市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处职务高、权力大的腐败官员。2012年查办处级干部要案4人,2013年查办8人,2014年查办10人。2014年查处乡科级干部41人,同比上升13.9%。先后查办了王相柏、徐宝林、赵华定、金秋芬等一批有影响的党政机关县处职领导干部受贿案件,查办的市安监局原副局长秦文俊、邗江区政协原副主席刘学根渎职案件,是渎职要案在全省的率先突破。
我市把金额高、影响坏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查办重点。三年查处案值10万元以上的职务犯罪案件268件,占立案总数的75.5%。在查处的案件中,贪污贿赂100万元、挪用1000万元以上的46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20件,较前三年分别上升31%和37%。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896万元。
三年查办窝案串案231件268人
在打击职务犯罪过程中,检察机关还深入挖掘窝案串案。注重对案件线索的挖掘、管理和统筹,组织开展线索清理、核查工作,努力深挖细究,查办了一批窝案串案,形成有力的反腐组合拳,有目的地冲击冲毁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潜规则,起到了在一个或几个领域减少职务犯罪的社会效果。
据悉,全市三年来共查办窝案串案231件268人,占立案总数的65.3%和67.1%。2014年7月,市检察院从一条线索入手,指挥相关基层院半月内连续立案8件8人,涉案总金额近千万元。
严查民生领域贪污贿赂案件68件71人
2012年以来,我市涉及民生领域案件增多。检察部门立案侦查征地补偿、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案件68件71人。
检察机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领域,先后组织开展多个专项查办行动。2012年以来,共立案查办医疗卫生领域案件5件5人,环境保护领域案件8件8人,社会保障领域案件8件8人。2013年,针对生产、销售“地沟油”犯罪背后的监管渎职犯罪行为,开展一次集中惩治,立案查处9人。
检察机关严查涉农环节的贪渎行为。积极查办发生在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征地补偿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遏制损害农民利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2012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水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农村征地补偿领域案件16件16人。
检察机关严查破坏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针对一些行业“潜规则”盛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突出查办产业转型升级、产权交易、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城镇化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推动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的营造。
此外,为保持惩贪肃渎高压态势,2013年,市检察院还专门出台司法为民十五项措施,向社会公开承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群众的实名举报30日内一定开展调查核实,3个月内一定答复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