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7名检察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09.01.2016  09:58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卢志坚 记者 于英杰)1月8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17名新任职干部面向国旗集体宣誓。据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后,江苏省级司法机关举行的第一次宣誓活动。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1月8日上午,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首次宪法宣誓仪式上,17名新任职的处级干部面向国旗集体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