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公布首批14名失信人黑名单
记者昨天从市法院获悉,泰州市诉讼信用系统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我市梳理出首批14名失信自然人名单。今后,逃税骗税、诈骗等行为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开。
14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今年3月,福建人王某在互联网上,购买了几名淘宝网买家的身份信息,并在网上设置了“钓鱼”网站。王某联系上我市一名淘宝买家杨先生,并自称是支付宝网站的客服人员。他告知,因杨先生在淘宝网上的购物单卡单,需要登录到指定的网站进行登记退款。王某将自己设置的钓鱼网站网址提供给杨先生后,骗取了杨先生的银行卡信息和消费验证码。随后,王某使用骗取到银行卡信息及消费验证码,在网上购买了价值900元的游戏点卡。一个月内,王某用同样的方法,先后骗取了三名淘宝网买家的银行卡信息及消费验证码,并在网上购买价值8000多元的游戏点卡,并按比例兑换成现金转入自己假冒他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上。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处罚。最终,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王某因诈骗行为,被列入了失信黑名单。”市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今年9月,我市开始梳理失信案件,共梳理出失信自然人14名,其中包括诈骗、侵害商标、逃税骗税等行为。今后,市民只要登录“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在首页点击“泰州市诉讼信用系统”,就可以在下设的执行曝光栏里看到失信人员黑名单,并可以进行诉讼失信信息以及诉讼信息的查询。
失信行为来源于诉讼各环节
“失信行为数据项来源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诉讼环节。”市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失信行为数据项不仅包括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虚假诉讼、伪造证据、转移财产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信息,还包括经过审判程序确认的制假售价、商业欺诈、拖逃欠款、不履行合同义务等实体行为信息,范围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立案、信访、申诉各个法律部门。
据介绍,一般失信行为的失信信息归集保存期限为3年,严重失信行为的失信信息归集保存期限为5年,特别严重失信行为的失信信息归集保存期限为10年。市法院还将诉讼失信人名单向市信用办报送,对失信当事人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行政许可、信用评级、商业贷款等方面进行必要的限制。
严重失信者3年内禁止公考
记者了解到,根据失信行为的情节轻重,分为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和特别严重失信行为三个等级。对被纳入到诉讼信用系统的失信人,将按照失信等级选择在限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示失信信息,并视情抄送失信人所在单位。对一般失信行为,法院将通过约谈的方式,向失信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督促其整改。
严重失信行为的自然人,3年内将被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暂停或者减少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优惠政策支持等。严重失信行为的法人,将被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减少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货物招标、公共工程项目招标、公共资源分配等项目中进行必要的限制。
对于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将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不给予优惠政策或者财政资金补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政府投资项目,禁止参与评优、评先,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严格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以及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等;对自然人要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暂停或者取消与失信行为相关的职业资格,缓评职称、取消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资金扶持、限制参加政府主导的各项招标,限制贷款等。
链 接
失信诉讼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诉讼中的不诚信行为:如伪造证据、毁灭证据、妨害作证行为,以及虚假诉讼行为,恶意诉讼行为,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滥用诉权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等。一类是诉讼要解决的实体失信行为: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各类诈骗行为,各类逃税、骗税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行为,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欺诈方式获取财产的行为,虚假广告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