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次推选出1000名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大使

09.11.2015  17:57

  中国网11月6日讯 记者从公安部消防局获悉,11月5日,从企事业单位、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社区保安等单位和群体中选拔、推举,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00名热心消防宣传人士,被推选为首批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大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教育要做到“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的指导意见》的进一步实施,培养社会基层消防宣传队伍,努力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自2015年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

  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近年来,全国居民家庭火灾约占火灾总起数的三成以上,亡人数约占总数的六成以上,火灾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家庭平安的重要因素。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家庭用电、用火、用气大量增加,发生火灾机率相应地增大,而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技能严重滞后,导致小火亡人的事故多发。2014年全国范围首次组织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家庭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均较低,尤其是城镇社区独居老人家庭的增多,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活动,对于普及消防知识,提升社区火灾抗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居民家庭远离火灾危害,意义重大。

  公安部消防局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持续联合综治、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从企事业单位、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社区保安等单位和群体中,培养、选拔、推举热心消防公益事业、有一定群众威信、责任心强的人士,担任“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立足社区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对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公益活动筹措、补贴经费,对“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登记造册,并进行必要的培训、指导,对绩效突出的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大使”适时公开表彰,在全社会营造“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