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财政部门助力农村危房改造
省财政:3年完成10万农村危房改造
2012年至2014年三年间,江苏共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去年底来江苏实地考核的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评价考核组,对江苏这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国家对农村危房改造十分重视,这些年按照7500元/户的标准,对江苏农村危房改造给予资金支持。省里在2012年和2013年时按照国家补助资金的30%予以配套补助,即2250元;去年省里提高配套补助标准,增加为7500元的50%,即3750元。“我们还要求各市县加大补助力度。在中央、省、市、县几级资金支持下,农村危房改造的推行也更为顺利。”
针对农户生活和经济状况的不同,我省在农村危房改造中采取了三种形式——对于有意愿、有能力进行自我改造的农户,政府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各级补助资金划入农户账户,由其自行改造;对于生活特别困难、即使有补助也无能力建房的“五保户”,则由政府兜底帮助重建新房;还有一些不愿自我改造的农户,则引导他们用补助金到集中居住点购房,房价低于成本价。
今年省里计划再进行2万户左右的农村危房改造,2020年前,基本完成这项工作。
新沂:五项举措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为有效改善农村贫苦农户居住条件,切实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省、徐州市的部署和要求,新沂市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成立市级、镇级、村级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县级主要负责、镇级直接负责、村级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为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二是 强化基础工作,确保任务分配到位。通过进村入户拍照录像等方式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各镇农村危房基本情况,并根据各镇农业人口、住房情况等因素科学分解下达改造任务。严格执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内容覆盖信息系统要求的全部数据及农户申请表、危房鉴定表、农户协议书等相关表格等资料,切实做到危房改造工作资料规范齐全。
三是 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农村特色、乡土风情,结合村庄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特色村庄建设等工作,在省下达任务后快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快农户危房改造进度,争取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切实解决困难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 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将质量监管贯穿于危房改造的全过程,从质监站、抗震办等单位抽调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问题。严格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建成,将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成为“安居工程”。
五是 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的管理使用,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财政所会同各镇(街道)纪委、村建中心等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跟踪检查,有效杜绝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东海:“四方联动”力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透明
东海县把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惠及百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改造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方式,从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查、县级核准的程序严格进行全程把关。力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透明。
农户申请。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提交危房改造申请书,申请书须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必须有户主签字,并附以下材料:户籍证明。即户口薄,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须提供证明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贫困残疾人家庭须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贫困户提供县扶贫办建档立卡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危房证明。现居住危房照片。
村级初审。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对申请户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形成村民代表评议记录并签字确认,评议结果须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留存公示照片)。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
乡镇审核。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赴现场逐户进行核实,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由各乡镇政府根据农户贫困类型和危房等级提出改造意见,并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所在村公示7天以上,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县级审批。由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核准,核准后由乡镇政府与改造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
日前,东海县再次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380万元,1200农村危房改造户从中受益。其中100户修缮加固可获每户6000元补助,1100户翻建新建可获每户12000元补助。补助资金将在改造任务结束并经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通过银行一卡通直接拨付给危房改造户。
金湖:全力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和乡村人居环境,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金湖县从10月份开始,全面启动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预计财政投入1290万元,计划完成1150户危房改造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该县成立了由县财政局、民政局、残联、住建局和各镇等部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资金预算管理、危房对象审核、规划审批、建设组织协调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各镇具体实施危房改造,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二、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公示制度。 为了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该县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按照相关公示流程,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信息进行公示。村务公开栏公示 —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村、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两级同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危房施工改造。
三、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危房改造工程补助资金严格实施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财政部门依据相关单位提供的公示审核无异议的农户信息资料,通过农户“一折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
四、强化危房改造监管工作。 各相关责任单位对危房改造工作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危房改造的公示情况、建设进度、资金拨付情况跟踪问效。各镇危房改造项目结束后将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确保群众住上安全房和放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