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柳玉祥要求 创新融合 以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质效

28.02.2017  23:46

  本报讯(特约记者 张全连 卢丽华 记者 施为飞)2月27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及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标准意识,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总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联动融合,以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质效,为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省质监局局长、党组书记刘大旺出席会议并讲话。

  柳玉祥指出,加强标准化建设是司法行政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的迫切需要,是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路径。会上,省厅和省质监局联合下发了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地各部门要以此为抓手,通过3年的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以标准化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转型增效之路。

  柳玉祥要求,要紧贴实际需求,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制定。紧扣“四个全覆盖”提质增效、现代监狱建设、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3大领域,加快推出一批群众急需、司法行政急用的关键性标准。要突出应用导向,强化标准贯彻实施。把“实用、管用、好用”贯穿始终,提高标准化建设实效。要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效益。建立有效管理制度。省厅要健全完善全系统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工作范围和组织管理要求,优化司法行政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全周期流程,建立年度标准研制、修订和实施计划,形成科学、高效、便捷的标准化建设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反馈制度。标准制定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建立对下指导联系制度,形成情况报告、问题反馈、定期研讨等机制,在上下联动、反复磨合中提高标准制定和实施水平,提升标准与实际工作的匹配度。

  建立评估完善制度。建立成效评价机制,将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标准确定为评估重点项目,组织专业力量开展评估。及时将评估成果转化为修订完善标准的依据,不断提高标准建设质量。建立信息化推进制度。突出融合联动,将标准化建设要求纳入到全系统信息化二期建设需求中,特别是要将执法类、服务类等基础性标准嵌入一体化智能平台应用,依据标准加快流程再造,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标准的有力推行。

  刘大旺指出,标准是司法行政事业的重要手段和技术基础。近年来,省质监局与省司法厅紧密协作,共同推动了我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尤其是在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体系、标准制修定和标准实施等方面,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下一步,我们将与省司法厅紧密协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力度,提升司法行政领域标准化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