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推动建设司法行政社会组织

11.03.2016  09:03

  本报讯(特约记者张全连记者施为飞)3月4日,省司法厅、民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积极引导、加快培育、优化服务、促进规范、发挥作用”的要求,大力推动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意见》指出,要构建结构合理、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重点引导推动服务城乡社区的基层型、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到2020年村(社区)司法行政社会组织覆盖率力争达到80%;要构建政府主导、富有活力的培育支持机制;要构建科学规范、依法治理的监督管理体制,指导社会组织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要构建特色明显、作用充分的服务运行模式,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接司法行政机关转移的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服务,注重打造特色品牌。

  《意见》同时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将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民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增强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的了解和认识,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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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