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起草工作部署会
2月11日,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立法起草工作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人、林国忠,党组成员蒋伟亮,市政府副市长曹佳中、副秘书长周浩明,市经信委主任高亚光、副主任黄丽侠,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焦克,以及市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分管领导等出席会议。
会上市经信委主任、信用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亚光汇报了信用立法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信用立法的主要设想,具体部署了下一阶段信用立法工作。高主任提出,信用立法工作必须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际,正视问题,在困难中求发展,在实际中求创新。重点要在6个方面立法规范,一是明确公共信用信息概念与职责划分;二是规范信息采集内容;三是明确公开范围与方式方法;四是信用信息使用;五是异议处理与信用修复;六是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市政府副市长、信用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佳中就全面落实好信用立法工作,强调要从三个方面抓好、抓紧、抓实。一是要充分认识信用立法的重要性。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基础、有创新,各级领导层都高度重视,必须充分认识到立法的重要性;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层层把关,逐步推进,合理安排好每个工作节点;三是要齐心协力,保质保量完成立法。信用立法既要注重可操作,又要兼顾长远。要反复论证,逐条细化。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主动沟通,提前介入,形成合力,确保信用立法草案如期提请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人、林国忠对信用立法工作明确了时间要求、工作目标,要求各成员单位对信用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保持清醒的认识,要全面把握好立法方向和内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规范有序地推进信用立法的各项工作。同时,明确三点要求,一是一方为主,多方配合,形成合力;二是抓紧调研,博采众长,形成特色;三是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身体力行。
(无锡市信用办供稿)